ISO14001業務范圍
環境管理體系(EMS)是組織整個管理體系中的一部分,用來制定和實施其環境方針,并管理其環境因素,包括為制定、實施、實現、評審和保持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機構、計劃活動、職責、慣例、程序、過程和資源。ISO14001:1996環境管理體系——規范及使用指南是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于1996年正式頒布的可用于認證目的的國際標準,是ISO14000系列標準的核心,它要求組織通過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來達到支持環境保護、預防污染和持續改進的目標,并可通過取得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的形式,向外界證明其環境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環境管理水平。由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可以帶來降耗、增強企業競爭力、贏得客戶、取信于政府和公眾等諸多好處,所以自發布之日起即得到了廣大企業的積極響應,被視為進入國際市場的“綠色通行證”。同時,由于ISO14001的推廣和普及在宏觀上可以起到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、提高全民環保意識、促進節約和推動技術進步等作用,因此也受到了各國政府和民眾越來越多的關注。為了清晰和明確ISO14001標準的要求,ISO對該標準進行了修訂,并于2004年11月15日頒布了新版標準ISO14001:2004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。
ISO14001標準是在當今人類社會面臨嚴重的環境問題(如:溫室效應、臭氧層破壞、生物多樣性的破壞、生態環境惡化、海洋污染等)的背景下產生的,是工業發達國家環境管 理經驗的結晶,其基本思想是引導組織按照PDCA的模式建立環境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,從領導到每個職工都以主動、自覺的精神處理好自身發展與環境保護 的關系,不斷改善環境績效,進行有效的污染預防,實現組織的良性發展。該標準適用于任何類型與規模的組織,并適用于各種地理、文化和社會環境。